欢迎来到宁波华仁财务管理讨债收账!!!
公司新闻
公司新闻
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不得让与债权 嘉兴讨债公司
发布时间:2022-12-10 09:27:17
  |  
阅读量:

债权人什么情况下不得让与债权

(一)依合同性质不得让与的情形。

它主要指以下几方面,

第一、一些与人身密切相关的合同权利不能让与。

如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特殊信任关系产生的雇佣、委托等关系,雇佣人对于受雇人之债权或委任人对于受任人之债权,通常情况下均不能让与。又如以特定身份为基础的扶养请求权,夫对于妻固有财产之使用收益权等,也不能让与。

第二、债权让与会实质性地改变债务人的义务或增加债务人承担的风险的,不能让与。如在保险合同中,由于投保人的情况各不相同,因此投保人的改变会实质性地增加保险人的风险,故也不能让与。

第三、不作为债权不能让与。

例如竞业禁止的约定。由于不作为债权只是为了特定债权人设定的利益,如果允许让与,无异于为债务人新设义务,故原则上不能让与。

(二)依当事人的约定不能让与的情形。

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约定,债权人的合同权利不得让与。如果当事人间有这样的约定,那么债权人未经债务人同意,在一般情况下是不得让与债权的。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保护债务人的利益,防止因为债权的让与而实质性改变债务人的义务。

债权转让的规定有哪些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

第五百四十五条 【债权转让】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


复制成功
微信号: 18329176659
添加微信好友, 获取更多信息
我知道了!
点击拨号
微信号: 18329176659 添加微信